法家思想精选句子110句

法家

1、法家代表人物是谁

(1)、西汉初期确立贬抑法家学术的基调并非偶然。西汉初期,思想学术界在总结秦二世而亡的教训时普遍批评法家学术。《史记·太史公自序·论六家要旨》是以官方姿态批评法家学术。其中有一个主要原因是:在神权和血缘方面无法提供神圣依据的情况下,为刘姓王朝的合法性提供理论依托。战国七雄包括秦国在内,哪一个***统一天下都不存在合法性的问题。唯有刘邦建立的刘姓王朝是个例外。《史记·陈涉世家》告诉我们“布衣可以为王”。《史记·商鞅列传》告诉我们“作法自毙”。《高祖本纪》告诉我们刘邦兴于仁政。刘邦入咸阳,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奚除去秦苛法,秦民大悦,说明秦朝亡于苛法,而刘邦兴于仁政。可以说,贬抑法家学术是论证西汉王朝合法性的需要。历史有许多相似之处。如果说西周初期周公通过“以德配天”的理论,把神权从殷商那里转移到自己手中,来证明周人统治的合法性。在汉初六七十年当中,到汉武帝时司马迁写完了《史记》的时候,学术界已经形成了统一的价值评判,认为汉兴于仁政,在没有神权、没有血缘依托的前提下,找到了论说新王朝合法性的一个依据。那么在这样的理论氛围中贬抑法家学术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2)、先秦以后两千多年,都是以儒家哄天下,以法家治天下。***两千多年的社会,法家为实、儒家为虚。所谓“外儒内法”。

(3)、战国初期军事家、***家、改革家,兵家代表人物。

(4)、《韩非子·八经》中提出“是故上下贵***相畏以法,相诲以和。民之性,有生之实,有生之名。为君者有贤知之名,有赏罚之实。名实俱至,故福善必闻矣。”

(5)、第以先秦法治思潮酝酿、启蒙、发展、终结为基本轨迹研究法家学术。法家学术是先秦法治思潮的产物。法家思潮的酝酿,我认为是在公元前652年,那个时候齐桓公任管子执政,召开了葵丘之盟,通过这种广义的***联盟的共同宣言的形式,表示出未来社会发展的方向,誓辞中有要培养人才,要任贤使能,士官不能一辈子做官,不要专杀大夫,要依法办事。盟誓共有五条都载在《孟子·告子下》。我们认为这是法家思潮的第一朵浪花。到了公元前81年,有一次很重要的会议叫做盐铁会议,征召了各郡国的贤良文学,讨论国是。御史大夫桑弘羊在这次会议上是以官方的姿态最后宣传和主张法家学术,这是法家思想在***历史上、在***舞台上的一次告别宣言,这是不是可以说是法家思潮的终结。

(6)、韩非强调法术势的重要性——法著之于竹帛,公之于世界,让臣、百姓、天下人都能看到的,是一个公开的东西。势是维护君主大权的威势。而术,用白话说就叫做阴谋诡计,就叫做***手腕。于是他把这法家各派早期、中期的思想汇流了,著写了很多的文章。

(7)、我们想想,一个虫蛹经过了蜕变之后,化茧为蝶了,就好像早期法家和后来的中晚期法家,形态完全不同了。但是他们是不是一个东西呢?是不是同一个生命呢?是,他们都是法家。也就是说在早期法家当中,由于春秋战国时代那个极端情况没有出现,他在采取应对的措施和面对历史资源的时候,他有一套他的折衷的做法,同时还讲礼、讲义、讲仁,同时又尊王攘夷,在这个社会组织和动员发展生产方面,他提出了新的办法。这些办法都被后期的法家给继承了。

(8)、整个法家的发展,其实经过了三个阶段,即商君的“法”,申不害言“术”,慎到的“势”,随后到了韩非子集“法”“术”“势”之大成,使得法家思想体系最终得以完善。

(9)、可是另一方面当子路,子贡问孔子,说这个管仲这个人不仁吧?不,如其仁。这是孔子从一个大的历史效果的角度来重新评价早期的管仲,法家的管仲。没有管仲的话,我们今天早就被西南、东南、东北的少数民族,部族给我们欺压,我们披发左衽了,我们的中原礼乐文化就保护不住了。同时说管仲辅佐齐桓公,不是靠着军事力量,而是靠着周天子的尊王攘夷的策略,恢复了当时东周的秩序,这就叫仁。他既解决了当时的问题,同时仍然在维持礼制,他没有是把这个刑、法强调到一个突出的位置。

(10)、后因变法得罪贵族,遭其杀害。有《吴子兵法》传世。

(11)、不足:夸多了法的作用,法治要讲究以人为本。

(12)、(佛教)公元前六至五世纪古印度迦罗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内)净饭王的儿子悉达多•乔答摩所创。他后来被尊称为释迦牟尼,意为释迦族之隐修者。以众生平等反对种姓制度,而受到刹帝利和吠舍两个种姓的支持而迅速传播。佛教的基本教义是“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等,宣扬世界虚幻不实,人生充满苦难,苦难是由前生“造***业”与今生的“惑”、“业”所致,要摆脱苦难,只有依经、律、论三藏,修持戒、定、慧三学,改变世俗欲望和认识、超脱生死轮回,以达到湼槃境界。佛教经历了四个发展时期:公元前六至四世纪称原始佛教;公元前四世纪左右,因对教义和戒律看法不一而分成上座部和大众部,后进一步分裂,形成十八或二十部,史称部派佛教;公元一二世纪左右,大乘教产生,把以前佛教称为小乘;公元七世纪大乘一部分和婆罗门教混合而产生宻教。十三世纪,佛教在印度趋于消失。当今流传于斯里兰卡、中印度半岛和我国傣族地区的佛教,属巴科语佛,以小乘为主;中、曰、朝、越为汉语系佛教,以大乘为主;我国***、内蒙、蒙古人民共和国属藏语系佛教。近来欧美印度的佛教亦在复兴。

(13)、事实上儒学是***历史上相当重要的一个学派,先秦诸子皆源于孔子的私人讲学,在孔子之前,唯有老子一个,但老子没有搞教育的心思。是故,孔子的讲学打破了封建贵族对知识的垄断,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得以接触到知识,从而产生思想的火花。农民出身的墨翟早年其实也“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淮南子.要略训》)。李悝、吴起也曾“受业于子夏之伦”。农家的陈良“悦周公、仲尼之道,北学于***”(《孟子.要略训》)。阴阳家邹彦亦曾“以儒术干世主,不用,即以变化终始之论,卒以显名。” 这些人其实都是先学的儒术,后来才脱离儒家而自立门户的。这么看是不是有点“天下武功出少林”的感觉?

(14)、商鞅的法治派注重绝对的法治,高度重视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在***治理中的重要性,一切依规而行。法治派的政略要以酷刑厚赏来实行法案,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缺乏赏,凡违法违令得人没有逃罚。法治派注重“以法治国”,规定我国官员学法用法明法,老百姓“以吏为师”。

(15)、可是,作为同窗,李斯是深知韩非的才能在他之上的,他就使了一个计策陷害他,最后把他***死在秦国的狱中。***药还是李斯这位他的同学送过去的。这件事情反映了不光是李斯的个人品质,更体现了法家在做事情的时候的不择手段,这种阴、狠、***、辣,也就是他的术。

(16)、事实上,法纪几乎便是阶级社会的有力执政专用工具,奴隶制度这般,***封建社会这般,资本主义制度自然更这般。由此可见,法律是阶级社会的必定物质,是阶级社会的主要标示之目的就是为了为维护统治阶级的执政和利益。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什么分?又被分为了哪三大派别?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阶段比较重要的一个思想流派,其以法治为核心内容,对后人影响深远。***古时候法家分成三大派系:势治派、术治派、法治派。三派均以法治为载体,但侧重点差异。

(17)、中山灵寿人,战国后期杰出的军事家,魏将乐羊后裔,拜燕上将军,受封昌国君,辅佐燕昭王振兴燕国。

(18)、商鞅:春秋卫国人。他通晓法家、兵家两家思想,所以他不但重法,而且重兵。商鞅强调***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取得军事上的成功,为此商鞅鼓励对外发动战争以及按军功彰显荣耀,并在变法时颁布了奖励军功的法令。著名的就有商鞅变法。

(19)、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著书。他的书传到秦国,秦王非常赞赏韩非的才华。

(20)、法家的以人为本也倡言爱民,《管子·权修》篇提出对民要“厚爱利”。《版法解》从“兼爱”出发,提出对民要“便其势”,“利其备”,“爱其力”,“勿夺其时以利之”。又说:“度恕而行也。度恕者,度之于己也。己之所不安,勿施于人。”“能以所不利利人。”《小问》中也提了类似的见解。从语言上看,显然是受了儒墨的影响,有法、儒、墨合流趋势。但也有不同的看法,《立政九败解》对“兼爱”进行了猛烈的抨击,认为是九败之一。

2、法家思想

(1)、韩非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于一身,将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为后世留下了大量言论及著作。其学说一直是***封建社会时期统治阶级治国的思想基础。

(2)、祁姓、士氏、按封地又为范氏,讳匄(范匄),谥号宣。范文子士燮之子。又称范宣子。

(3)、儒家与法家早期法家出于儒家,钱穆、郭沫若、冯友兰、蒙文通等学者已经存在共识,也基本是学界的定论。这里说个小插曲,***有位在国际上很著名的学者断定郭沫若抄袭了钱穆先生的观点,认为“早期法家出于儒家”版权应为钱先生所有,大陆这边则有学者力证郭沫若和钱穆不是线性抄袭关系,且提供了其他提出这个说法的学者之名。平心而论,我以为发现早期法家出于儒家实在不是一件难事,因为史料就在那里,民国时期虽然大师频现,但毕竟当时对于史料的挖掘尚不成熟,那么大家只要治先秦史,是很容易发现这些史料的,且这个东西并非一些特殊的学术观点,非某位大师提出而不成。

(4)、中晚期法家最典型的代表人物是商鞅,第也是像齐国一样什伍编户,同时他做了一个最重大的,就是男子成年以后立刻分家,单***户,向***纳税,***分给你土地,否则就要加倍征税。经典意义上的单户的小农经济,也是在这个时候落实了。这便是所谓的开阡陌,增加土地。

(5)、其实思想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同样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人,想法可能个个都不一样,三观信仰也不可能都契合,人是善于在学习中思考总结而推陈出新的,这是人类得以进步的原因,是故百家争鸣也好,独尊儒术也好,中华思想从来一脉相承,逐渐发展而来的。

(6)、公元前284年,他统帅燕国等五国联军攻打齐国,连下70余城,创造了***古代战争史上以弱胜强的著名战例,报了强齐伐燕之仇。后因受燕惠王猜忌,投奔赵国,被封于观津,号为望诸君。

(7)、法家维护小家庭的产生,对个体自然人的这种个体意识的发生发展具有直接的促进作用。刚才蒋老师讲到了个人本位思想在传到***以后没有得到生根发芽结果的情况。在***历史上,这种重视个体自然人的存在和权利的思想萌芽应该是有的。我认为春秋时期孔子提出的“仁”(不包括礼),“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那种“忠恕”的道德伦理,这种思想境界实际上是陌生人社会的个体自然人和个体自然人交往的一个最高准则。可以说孔子的“仁”是***古代的圣经。孔子的“仁”就是“忠恕”之道,与传统的礼暗存着内在的本质上的矛盾。法家的很多变革和赏赐刑罚等等措施都是以小家庭,特别是以个体自然人为对象的,法家试图通过法律把个人从家族当中拉将出来,使***和个人建立权利义务关系。故法家十分重视个人的法律责任。法家的法治不仅在于涤荡了宗法血缘的古老的社会,第一次构建了超血缘的以地缘为基础的、以地域来划分国民的这种新型***,而且客观上促进了个体自然人的这种观念意识的萌发。因此法家的法治是战国时期最新的思想萌芽,和春秋孔子的“仁”一样都具有的告别旧世界和建设新社会的文化价值。

(8)、法家认为,“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力量决定一切,而力量来源于农耕和兵战。

(9)、管仲上任后,首先他把一个当时在一个比较混乱的一个齐国社会他重整了,叫编户齐民,什伍之家。他把按照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逐渐地递涨,一直到乡(全国一共被分成了二十一个乡),并根据这个户口和人口的现状,按照多少户产生一个兵,多少户出一副甲胄,多少户出一个牲口,出一份马匹等等,把社会重新组织化。

(10)、法家虽不否认贵***、尊卑、长幼、亲疏的分别及存在,但认为法律的赏罚完全是一种客观的绝对标准,不因人而异,一切的人在法律面前均需平等,不能有差别心,不能有个别的待遇。

(11)、但是要强调的是,“法”只是管理社会的手段,并非我们创造理想社会的目的。“法”是对人们行为规范的最低要求,与我们提倡的高尚品德和情操还有很大距离。

(12)、又曰:重赏轻刑,民不爱上;重刑轻赏,则民爱上。

(13)、***唯一领先世界的,是防民之术。梁启超还说过一句话,叫做:“我国万事不进步,而独防民之术乃突过于先进国。”

(14)、今天,我们研究法家学术,应当注意研究的视野或路径问题。刚才我听到蒋老师谈到了方法论的思考,从文明的角度去评价***传统思想,从社会结构的视角来研究法家。法家研究会的各位老师非常重视法家文本的研究,我认为这非常必要。因为文本研究是法家研究的基础和起点。在这里,我就研究法家学术的方法问题提出不成熟的意见,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15)、并一再予以强调:“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韩非认为只有法治才能使官吏不敢贪赃枉法;民众依法努力可致富贵;各级官员办事就像称和量斗那样公正,这样的***自然清明,国势强大。

(16)、今天的***社会,不在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经济,所以要强调“依法治国”,这是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

(17)、耕,即农耕。战,及作战。将这两项统既能提供***的经济保障,有能加强***的军事保障。农耕与战事被看做推动***发展与前进的两个轮子。

(18)、尚***必出***政,商鞅之***政包括驭民五术:弱民、贫民、疲民、辱民、愚民。(最后补充第六术——虐民)

(19)、慎到,尊称慎子。古慎国(今河南省正阳县)人,列国时祖上由山东迁居赵国。

(20)、墨家:走极权主义治国道路。崇尚服从上级,以“兼相爱、交相利”(爱是相互的、利也是相互的;是对立统相辅相成、互为依存、互为条件的辩证关系。)作为学说的基础。

3、法家思想主张

(1)、因为这个总结准确地抓住了“法治”和“礼治”的区别和法家思想的特点。“礼”与“法”的根本区别既在“礼”重等级尊卑,而“法”要“齐”贵***亲疏,所以法家的思想特点用“一断于法”来概括应更为准确。而法家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主张执法必严,“信赏必罚”。

(2)、慎到的势治派丰富多彩加强了鲍叔牙“势”的概念,所说势就是威权。慎到注重提升执政者的权力,认为君王能够“握法处势”,“无为之治天底下”,严厉打击典型性来威慑朝野。势治派规定把***威权尽可能扩张,并且悉数都集中在人主手上,使君王变成臣下也许的对象,以起震慑作用,并由此更进一步,觉得一切变法维新及入仕为人处事之法,都需要看好“势”的改变,想让形“势”一直站在自己这里,借助操纵“势”而达到操纵变法维新和强国的目地。

(3)、如何以“以天下之财,利天下之人”?这需以利为纽带,要让人民感受到获得切实的利益。所以《正世》又说:“圣人者,明於治乱之道,习於人事之终始者也。其治人民也,期於利民而止。”《形势解》说:“人主之所以令则行,禁则止者,必令于民之所好,而禁于民之所***也。”“法立而民乐之,令出而民衔之。法令之合于民心,如符节之相得也,则主尊显。故曰:衔令者,君之尊也。人主出言,顺于理,合于民情,则民受其辞。”《明法解》说:“明法之道,立民所欲,以求其功,……立民所***,以禁其邪。”《君臣上》说:“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禁藏》说:“居民于其所乐,事之于其所利,赏之于其所善,罚之于其所***,信之于其所余财,功之于其所无诛。”又说:“故善者执(原为“势”)利之在,而民自美安。不推而往,不引而来,不烦不扰,而民自富。”又说:“夫法之制民也,……审利害之所在,民之去就。”反之,如果不考虑民利,一味刻剥,只能引起民的反逆,《权修》说:“赋敛厚,则下怨上矣。民力竭,则令不行矣。”《版法》说:“民不足,令乃辱;民苦殃,令不行。”《商君书·算地》说:“故曰名利之所凑,则民道之。”“民之性,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明君慎观三者,则国治可立,而民能可得。”上述这些论述把道理讲得十分透彻,把握住了时代的脉搏,指出经济关系是法律政令能否实行的基础和前提,可谓最切近实际的理性认识。

(4)、其次,汉武帝时代,尊儒学为正宗学术,自然继续贬抑法家学术。刚才蒋老师讲到了,古代思想史有个否定之否定的规律。你看法家兴的时候,猛烈批评儒家,否定儒家学术。当然法家也受到儒家的批评,《商鞅列传》中有记载。到了汉武帝时代,儒家开始兴盛了,又开始否定之否定,可不可以这样看?那么儒家当然是要否定法家的管理体制和治国政策,它们给老百姓带来的深切的苦难,那种民间的仇恨心理,不会因为六七十年而淡忘。

(5)、表面上,***两千多年以来是儒家治理模式,很多人***孔孟,批儒家,实际上是背了法家黑锅。***两千多年来的社会***制度模式其实是法家,儒家只是那些道貌岸然的统治贵族阶级用来统治人民的工具而已。儒家是皮,法家是骨。

(6)、第继承周礼之宗旨,维护小家庭秩序,完善父权、夫权并行的男系家体。家体即家庭制度,家体之变是春秋战国社会变革的一个侧面。商鞅分户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的要害是发展小家庭、禁绝赘婿风俗从而确认夫权。据秦简《为吏之道》所摘录《魏户律》《魏奔命律》,当时禁绝赘婿的政策已经比较普遍。如果说,周公“制礼作乐”的措施之一是以“父死子继”的继统制取代殷商“兄终弟及”的继统制,从而确立了父权的统治,使父权成为周礼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儒家则是周礼的忠实执行者和继承者,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的“孝”就在于维护父权。法家则在新的社会条件下确立和维护夫权。可以说,儒家法家共同延续了周礼的伦理宗旨,共同缔造了以父权夫权为核心的男系家庭秩序。儒家以风俗和教育为手段,法家则以法律为手段。这是秦汉以后所谓“法律儒家化”的逻辑延伸,也是《唐律疏议》“半准乎礼”“半准乎法”(并非“一准乎礼”)的逻辑终点。

(7)、他创立的法家学说,为***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

(8)、大致上理清楚“法家”的特点后,我们再回来题主的问题上来。

(9)、吴起(前440年-前381年),卫国左氏(今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一说菏泽市定陶区)人。

(10)、统治阶级在治理***时喜爱讲儒家思想的“民贵君轻”,以达到麻醉剂老百姓的功效,但不遗余力维护保养他的执政和利益的前提下,更爱法治,因而,事实上阶级社会的统治阶级总是以法律法规来维护他的权益。

(11)、(道家)春秋战国时期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学派。西汉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旨》称之为道德家,《汉书•艺文志》始称道家,列为“九流”之一。道家认为“道”是宇宙的本原,天道自然无为,“道法自然”,人效法道,提倡清静无为,顺其自然。***上倡导“小国寡民”、“无为而治”。主张“齐物”论,认为“万物一体”,无是无非,物我两忘,即可逍遥自在。并主张“绝仁弃义”,故与儒、墨两家相对立。春秋末年的老子(李耳)是道家的创始者,后来的杨朱派的“全性葆真”说,宋钘、尹文派的“情欲寡浅”说,都与老子观点相近,称为道家别派。道家到庄子(庄周)时与儒、墨鼎足而三。后来与名、法两家结合,成为黄老之学。魏晋时期的玄学,则以道释儒,促成儒道融合。佛教传入***,学者用老庄之学释佛典,促成释道合流。西汉以后,历代封建统治者虽以儒学为尊,但道家作为儒家学说的重要补充,亦被广泛利用。

(12)、经过他的这一番整治,齐国几年之后便国富民强,部队经过整治以后,军力也大大增强。经过他的努力,齐国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同时也重新确立起和过去的礼乐制度的关系。

(13)、秦国经过他这样的整治,十年之后,国力增强,首先把丢失的这个河西之地全部收回,并直插函谷关,打开了向东发展的这个大的通道,于是各国纷纷前来道贺、联盟,秦国正式地以一个“乡邑大治”的面貌登上历史舞台。

(14)、法家思想注重法律,提倡依法治国,反对儒家思想的礼。法家思想认为,贵族和权贵垄断了经济,***的利益,侵害了农民的利益,这是不公平的现象。法家提倡土地私有,按劳分配。法家思想认为如果继续沿用腐败的礼制,这是不先进的,不公平的。

(15)、儒家和道家这里首先要区别一个概念——“道家”。这个争论在过去习以为常,但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一次学术会议上,大陆比较有名气的老一辈学者跟一个***学者就此问题发生争议,这位***学者本身不是搞中哲的,所以李翱还嘲笑过他,说他到了大陆竟然教起来中哲了。我觉得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一点,大陆这边很有点自卑,不看学问看出身的情况有点突出。

(16)、《汉书·艺文志》中对法家的定义强调了一个“信赏必罚”,强调了一个“以辅礼制”,这两句话我们要仔细地去分辨——前者强调令行禁止的严,后者强调法到底应该居于什么样的位置。

(17)、管仲(前719-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谥敬,春秋时期***人物。被称为管子、管夷吾、管敬仲,汉族,颍上(今安徽省颍上县)人,周穆王的后代。是***古代著名的军事家、***家、经济学家、改革家,被誉为“圣人之师”和“华夏文明的保护者”。

(18)、春秋时代的郑国子产、范宣子、以及著《法经》的李悝,其实在我看来他们都还不是法家成立的标志。子产、范宣子的《刑书》中,虽然可能存在“正是承认和保护私有财产”的意思,但却并未明确提出“一断于法”的宣言,而李悝虽然著的《法经》严密地编撰了法律条文,但具体的法律条例历朝历代都有,如《尚书吕刑》中周穆王“作《吕刑》”,《左传昭公六年》有“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楚文王曾作《仆区之法》,但这些都不能表示法家早已有之。因此李悝著《法经》,并不能表示他***属于法家,因为《法经》并不一定就具有法家精神。

(19)、这么一来,原来周礼中所规定的种种规矩,都在眼前崩塌了。各个诸侯国为了自己的利益好***,就开始发动战争,吞并邻国,这就叫礼崩乐坏。

(20)、上海黑人来了!竟然还是一位“为人师表”的外教

4、法家集大成者

(1)、第以***古代法律实践为背景研究法家学术。在这里,我提出“大法家”概念。喻中老师前些年写文章,讨论法家三期说,对我很有启发。我把从皋陶到沈家本为止,在历史上专职从事法律实践活动的群体,称作“大法家”。他们的实践成果构成了大法家学术。“小法家”是《太史公自序》中的《论六家要旨》所界定的战国法家。“小法家”是“大法家”的一个特例。法家在战国时期较多是以***家面目出现的,说的话都是给君主听的,他们的作品主要是希望君主采纳他们的建议,并没有过多地参与策划制度,虽然他们有立法活动,比如李悝在战国的立法成果基础上编纂了《法经》,还有商鞅变法,但是他们的主要工作不在于立法司法实践。构成***传统法律文化的成果的正是我所谓的“大法家”。可以说,没有“大法家”就没有传统法律文化。提出“大法家”概念,旨在淡化法家和儒家、道家、墨家、名家之间的分界。“家”的划分使我们便于学习和了解古代思想,但是也有一个副作用,就是容易产生一种僵化的模式。儒家主张什么,那么凡是主张什么的都是儒家;法家主张什么,那么凡是主张什么的都是法家。其实,古代的思想是一体的。我们有时候不注意,就会用这种眼镜来看古代文献。你看到《尚书》里面有《吕刑》,看到《周礼》里面有《秋官·司寇》,就会想到那个时候有法家吗?你看到竹简《为吏之道》里边有“仁义忠孝”,就会想到那个时候的法家是不是受到了儒家的影响?我们的大方向就是在淡化先秦各家之间的界限,消融古代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之间的隔膜,来探讨古代法律实践活动的规律性。我们多少年以来一直受到一个命题的影响,就是“***法律儒家化”。那么这个命题是可以研究的,在逻辑上也是可以进行分析的。这个命题产生了一个副作用,就是容易使人们产生误读,不经意地加重了儒家学术的地位,忽略了淡化了法家学术在***传统法律文化史中的重大作用。

(2)、乐毅,生卒年不详,子姓,乐氏,名毅,字永霸。

(3)、商鞅早年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孙痤病死后,魏王并没有重商鞅用商鞅。后来听说秦孝公下令求贤者,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商鞅得到了施展他变法理想的舞台。

(4)、那么韩非的思想里边,其中很突出的一点,在评价三代之王的时候,和儒家表现了完全不同的历史观。而另一方面,他把术和法、势结合得很好,并且他强调的是很强的逻辑性。他告诉君主把握臣下的两点,叫做二柄——一个赏,一个罚。君主不需要品格高尚,中人之资就可以做。只要你是按照法来做,你掌握了这个刑罚,完全在你的手里控制,臣下就不得不老老实实听你的。

(5)、申不害的术治派注重执政者必须以帝王之道来控制手底下以达到夯实自身权威性的效果,“术”就是指操纵观查人际交往,及察颜观色,操纵实际操作上下级关系的手法,手腕子,也即是人主控制臣下的诡计,是那些声色犬马不漏而鉴别正邪,惩处变幻莫测而切合事实的妙算。

(6)、《商君书》有曰:民强国弱,民弱国强。治国之道,首在弱民。

(7)、李斯在帮助秦始皇统一天下的时候,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后来历史上著名的焚书坑儒也是他的所作所为。在已经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集权专制***,这样一个了不起的事情实现后,他们却不知道采取相应的政策的变化。思想也要控制,社会也要控制,舆论也要控制,大家都不要读书了。想读书的学习法例,想拜师的就以吏为师。而且他的立法极严格,叫做偶语诗书者弃市——一个人只要在公开场合,谈了几句诗书,立斩。所以,李斯在帮助促成了大一统的同时,造成了一个无所制约的君权。

(8)、李悝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强产量,***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

(9)、五四运动已经百年,我们***经过了百年的建设,那到今天已经走到21世纪,我们怎么去看待经典带给我们的经验?我们今天的文化复兴、文化重建,怎么去走出一条新的不同的路,继承传统中好的东西,同时吸收它的历史教训,来创造出符合我们这个时代要求的文化符号,这将是永远值得我们共同来思考的主题。

(10)、 可是对这样一个历史人物,他的评价是有点儿矛盾的。比如说一百多年后孔子和他弟子讨论到管仲这个人和齐桓公这个人,他自己的观点有点不一样,一方面说,管仲这个人格局、器局太小,不知礼。当时的国君在这个自己家的院子里有一个影背门,他那也盖了一个影背门;国君招待其他君主有一个喝酒的反坫,他自己也弄了一个反坫。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当时的礼仪制度,这被认为是一种僭越,是不知礼的行为。

(11)、比较各国变法得失,提出“以法为主”,法、术、势结合的理论,集法家思想大成。

(12)、法家三派分别是商鞅主导的法治派,申不害的术治派和慎到的势治派。三者的相同点取决于,都认为以法治国,以法治为核心内容,但三派中间也有所不同。

(13)、商鞅还有隐藏的驭民六术——虐民,即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14)、吴起是曾子的学生,后世一般将其归为“兵、法家”,而不是“兵法家”。李悝则是子夏的学生,主要归类为“法家”。魏文侯的老师也是子夏,并尊李悝为老师。孔子殁后,曾子和子夏的影响力是很大的。尤其是在魏国的子夏,范蠡、田子方、段干木这些人都曾去西河听子夏讲学,当过子夏的学生。

(15)、但是我们要注意,这是汉人的观点。法家的出现其实它的历史还可以上溯到更早的时代。其实在《尚书》的《尧典》里边其实已经提到了五刑。

(16)、法家在春秋战国时代的登场,是经历了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我们都知道孔子最爱说的一句话叫礼崩乐坏,王纲解纽。也就是说在西周时代,周武王和这个周公所创立的封建制礼乐文化,到了这个春秋战国时代,发生了彻底的改变。周天子只有一个名义上的控制权,而实际上各个诸侯国已经从过去的侍奉一个天下共主,慢慢地变成了一个自行其事,谋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方式。

(17)、前570年,范宣子出使齐国,劝说齐灵公继续和晋国结盟,齐灵公派太子光参加鸡泽之盟。前563年,他和中行偃建议晋悼公消灭_姓小国***阳(今山东峄县南)。

(18)、改革军事。建立“武卒”制,对士兵进行考核,奖励军功

(19)、法家三大代表人物是:商鞅、韩非、李斯三位。

(20)、至于商鞅,严格来说属于第二批法家人物,他的变法受到吴起的影响很明显,而《史记》又载其带了李悝的《法经》去到秦国。商鞅在魏国待了不短的时间,受到“儒家-法家”的影响不难想象,这也说明了为何他去到秦国后首先讲的是儒家的“帝道”和“王道”,最后没办法了才讲“霸道”。

5、法家经典著作

(1)、多次上书韩王变法图强,不见用,乃发愤著书立说,以求闻达。

(2)、儒家坚持传统的治道,提倡的核心观点是“仁”与“礼”,认为治理百姓应该以礼以德,不应该以法去刑,产生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这也是作为“仁政”之所以可能实行的依据。

(3)、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易》曰:“先王以明罚飭法。”此其所长也。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

(4)、这样一来,用西汉产生的“道家”去说先秦,自然就属于概念上的错位,后来王保玹教授有个折中,说道家这个概念确实是后起的,没有疑问,但在使用上,因为已经约定俗成,突然改了怕大家不习惯,所以继续沿用。虽然这仅仅是折中的说法,但学界现在已经有人注重这个问题,在行文中强调区别了,或许再过十几年,学界就只会说“老子”而不会说“道家”了。

(5)、子产没有著述传世,他的言行事迹,主要载于《左传》、《史记》等书籍。子产的在法律上所做出的贡献主要有铸“刑书”,公布成文法。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书”,把自己所制定的刑书铸在鼎器上,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提出“以宽服民”、“以猛服民”的主张。

(6)、以人为本出自《管子·霸言》篇,其文曰:“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故上明则下敬,政平则人安;士教和,则兵胜敌。使能则百事理,亲仁则上不危,任贤则诸侯服。”“王”“霸”“霸王”概念在春秋时期已提出来了,“霸王”这个词把霸与王结为一体,在《国语》《左传》均有载,战国时期“霸王”作为正面词使用的很普遍。孔、墨对“霸”基本是肯定的。孔子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於沟渎,而莫之知也。”(《论语·宪问》)在孔子眼里王与霸并没有明显的对立,霸指诸侯扮演了王的角色,稍逊一等。“霸道”起初也不是贬义词,宋襄公就力图行“霸道”,魏文侯也求“霸道”。其后王与霸分化为不同的***路线,商鞅游说秦孝公就明确分出帝道、王道与霸道,秦孝公选择了切近现实的霸道。《商君书》也论及王、霸有区分,《更法》中说:“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王道行礼,霸是行法,但《慎法》篇又称“霸王之道”。到了孟子把王与霸视为对立的***路线。孟子认为霸是对王的破坏与否定。“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告子下》)所谓王道,也就是他的仁政理论与政策;所谓霸道,就是“以力服人”。(《公孙丑上》)“以力假仁者霸”。(《公孙丑上》)霸道讲仁义是为了作招牌和旗帜以骗人。孟子所说的“霸”应该说就是他斥责的辟草莱。尚耕战、主张“气力”的法家。孟子倡王道,反霸道。到了董仲舒就走到极端,他说:“仲尼之门,五尺童子言羞称五伯。”(《春秋繁露·身之养重於义》)其后王霸对立遂成为儒家观念的主流,到了理学家更是全面反对霸道。

(7)、我们的历史是一部帝王诸侯家史,主要记载的也都是权力斗争的问题。为统治者不断地吸取抓紧权力的经验提供了知识。但是老百姓怎么维护自身权利,却没有怎么积攒经验。

(8)、作为先秦诸子中一个重要的思想流派,法家对***数千年的封建统治思想发生过深刻的影响,但也是一个长期遭受学术界贬斥的学派。历朝历代学者差不读都是贬斥法家为:“刻暴少恩”的。

(9)、在法家中有些人认为严刑峻法也是为了爱民,《韩非子·心度》说:“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民而已。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民,爱之本也。刑胜而民静,赏繁而***生,故治民者,刑胜,治之首也;赏繁,乱之本也。夫民之性,喜其乱而不亲其法。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则民劝功,严刑则民亲法。”

(10)、至于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哪种方式更有效,从理论推导,以法爱民优于以德爱民。但实际上很难分优劣,只能依据实践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商鞅变法遭到上上下下反对,但实行十年,“秦民大悦”。荀子到秦国进行考察后也多有赞美之词。韩非说:“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韩非子·有度》)又说:“夫慕仁义而弱乱者,三晋也;不慕而治强者,秦也;然而未帝者,治未毕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慕仁义无疑指儒家。韩非说的是否准确,有待进一步考证,就韩非的眼力看,他说的可能接近实际。一个***想长时期维持强盛,如果老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似乎也难。由此推论,秦国长期奉行法治,老百姓的生活不会比东方六国更坏。秦国实现了一统,但恰恰又遭到速亡,这应该是人治的问题,如章太炎说的,秦不是亡于制而是亡于政。所以汉取得天下后在制度上大体承秦制,法家主张严格执法,甚至主张严刑峻法,但也并不简单否定调和。

(11)、商鞅,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后代。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史称“商鞅变法”。***上,他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

(12)、汉武帝和明清时期,都是以儒家哄天下,以法家治天下。

(13)、士_(?-前548年),***春秋时代晋国法家先驱、军事人物、***人物。祁姓、士氏、按封地又为范氏,讳_(范_),谥号宣。范文子士燮之子。又称范宣子。

(14)、《管子·乘马》说:“地者,政之本也。朝者,义之理也。市者,货之准也。黄金者,用之量也。诸侯之地,千乘之国者,器之制也。五者其理可知也,为之有道。地者政之本也,是故地可以正政也,地不平均和调,则政不可正也;政不正,则事不可理也。”。“相诲以和”“平均和调”应该说与孔子说的“均无贫”、中庸大体相近。

(15)、吴起一生历仕鲁、魏、楚三国,通晓兵家、法家、儒家三家思想,在内政、军事上都有极高的成就。在楚国时,曾主持“吴起变法”。

(16)、法家是***历史上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

(17)、吴起师从曾子,而后来的韩非李斯师从荀子。若非要论谁是法家思想的源头,这在我看来其实还是典型的“门户之见”,非要争论一个归属问题。任何思想都是在前人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推陈出新的,虽然有思想的不同流派,那也只是学术的分歧。

(18)、“刁民论”即法家人性***,用来限制老百姓的罪***,***两千多年的外儒内法,防民之术冠于全球,就是建立在不信任老百姓的基础上,认为老百姓都是刁民,然后不断地总结新招,狠招,来统治管理老百姓。这种刁民论使老百姓被官欺诈,被富霸凌,成为了平常事;而且还不能允许民告官。这种长期的思想积压,使得老百姓为官是从,奴性劣根性根深蒂固。

(19)、法即是法制,以严刑峻法(指残暴统治)管制***。

(20)、于是,针对这个问题,儒家提出了儒家的办法,法家也提出了法家的办法。

(1)、司马谈的《论六家之要指》曾以“不别亲疏,一殊贵***,一断于法”来说明法家的思想特点。个人比较认同这个结论。

(2)、法家主要内容是法(法令)、术(技巧、权术)、势(审时度势、顺势而为、造势用势)。

(3)、法家学说,为平民代言。韩非子集法家大成韩非子是战国时期韩国贵族,当时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

(4)、法家思想,则是以“以法治国”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致力于研究***治理方式,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法家学派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重视法制建设,为后世数千年中央集权封建统治提供了理论依据。

(5)、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

(6)、与儒家、墨家提出尚贤不同,法家商鞅主张尚***,即选拔重用******之人。以***驭民,以***驭善。尚***必出***政,商鞅之***政包括驭民五术:弱民、贫民、疲民、辱民、愚民。(最后补充第六术——虐民)千古大灾星——商鞅(贤良之士必看)法家眼里就只有***,没有人民。人民和个人,可以看作刍狗,看作工具,不当回事。

(7)、吴起一生历仕鲁、魏、楚三国,通晓兵家、法家、儒家三家思想,在内政、军事上都有极高的成就。在楚国时,曾主持“吴起变法”。后因变法得罪贵族,遭其杀害。有《吴子兵法》传世。

(8)、而首先提出“不别亲疏,不殊贵***,一断于法”,以及“明法申令”的是吴起,吴起在楚国变法期间,为了对付楚国贵族封君,首次提出了“法治”的观点,打破亲疏贵***的等级尊卑,有要求“明法申令”。故而在我看来吴起才是法家第一人,但遗憾地是他失败了,商鞅秦国变法还要在他后面。

(9)、千古大灾星韩非子,反天道人道,奴性始作俑者

(10)、同时他规定了,强本逐末,本是什么?是农业,是战争。因此只要你能够多交粮食,多交赋税,多在战场上杀敌,便可以授功升级。也就是说从此以后,原来古老陈旧的世袭制不复存在了,你要靠你的实力来。他用这个办法来鼓励了、动员了当时秦国的社会组织,完成了秦国的一次历史性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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